www.beijingairquality.cn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小说介绍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_彼岸花叶的守护爱恋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

云水陌离

小说主角: 陈熙 言陵 逸国国 馨言 陈诚 依尘 逸国 宫里 愚忠 晏鹤

相关标签: 古代 对话 爱恋 守护 小说 有虐有甜 彼岸花

最后更新:2023/12/19 0:00:00

最新章节:守护彼岸花的故事最新章节 第76章:彼岸花的悲剧爱恋 2023-12-19

小说简介:彼岸花,花开不见叶,花落叶吐芽,生生世世守护的爱恋。这一段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恋,到底会走向怎么样的结果?

内容摘要:世人皆知,彼岸花开,见花不见叶,花叶生生世世永不相见。二者相思相爱却不能相见……有一天……她们两个违背规矩偷偷见了面,一时之间,花叶同时绽放,如此美丽的场面却是被人所不能容纳的……她们两个受到了惩罚,被神打入人间,罚她们生生世世受轮回之苦战国争霸,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众多能者,纷纷揭竿而起,建立属于自己的政权。其中最出名的,就是澈国,澈国虽然是突然出现的国家,但是他们军队有一位突然出现的女将军,依尘。依尘父mǔ在她儿时就已经死于战乱,幸得一老道士相救,老道士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从小教她读书识字,让她熟读兵书,并且把自己的绝世剑法教给了依尘。依尘长大以后,深谙用兵之道。老道士离世,她走出道馆,碰巧遇上天下大乱,她毅然决然投身澈国,虽是女子,但是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一人一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后来,她的能力被澈国国主看中,许她元帅之位,她所带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平定了天下,让澈国在一众势力中杀出重围,成为了最大的国家。在战场上的依尘,是戴着面具的,所以说,除了澈国的人,没有人知道依尘的真实样子。言陵公主,逸国唯一的公主,国主之妹,更是逸国第一美女。逸国是唯一

TXT下载:电子书《守护彼岸花的故事》.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守护彼岸花的故事》.mp3

开始阅读引言 有声小说引言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第76章 彼岸花的悲剧爱恋 第75章 个月之前我就该死了 第74章 真的是你! 第73章 功高盖主,死了活该! 第72章 依尘在哪儿? 第71章 到达边境 第70章 血还丹 第69章 必死无疑的路 第68章 只有一人 第67章 战争之始 第66章 御驾亲征 第65章 戴罪立功 第64章 给他师傅报仇 第63章 得寸进尺 第62章 查公主寝宫 第61章 我等你回来 第60章 世间安得双全法 第59章 般阻挠的天作之合 第58章 绿色彼岸花胎记 第57章 公主的态度 第56章 国主的心思 第55章 “陈熙”是“依尘”? 第54章 刺客是依尘 第53章 我只要他的命 第52章 刺杀 第51章 不眠之夜 第50章 彼岸花胎记 第49章 公主醒了 第48章 偷听 第47章 怀疑 第46章 有刺客 第45章 求亲不成 第44章 屋顶有人 第43章 调查 第42章 袒护 第41章 拦路 第40章 交谈会 第39章 人与人之间 第38章 别做不该做的事 第37章 要是依尘是我们国家的就好了 第36章 兄妹对话 第35章 公主醒了 第34章 公主病倒了 第33章 我绝对不会伤害公主 第32章 馨言的身世 第31章 别打公主的主意 第30章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第29章 她不在了 第28章 动手 第27章 馨言受伤 第26章 不在了 第25章 死讯 第24章 交谈 第23章 出行 第22章 闲谈(2) 第21章 闲谈 第20章 她为什么要离开。 第19章 唯一一个关心我的人 第18章 嬷嬷要离开 第17章 再见公主 第16章 是友非敌 第15章 她就是依尘吧 第14章 比试 第13章 教武功 第12章 身份泄露 第11章 你一直都在说谎 第10章 窗外有人 第9章 将军亲自教 第8章 公主府 第7章 入宫 第6章 怀疑 第5章 和我比试 第4章 次考核 第3章 考核 第2章 公主的女护卫选拔 第1章 请缨 引言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相关书单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类似小说
守护彼岸花的故事书评精选
y9
才看了20第章!各种纠缠不清的女人!什么女帝也出来了!妈的剧毒.......
..................mmmmmmmm
迷离
我怕死,不可能,得罪我的人一般活不久得罪我的人,杀了便是,欺负我的人宰了,打我的人,那不是打我的脸吗,抄家伙,砸了
渡苦海
你一个经历过圣劫闯过地狱神界还和一大群神帝神君开个p的鬼修杀一个普通人竟然还要说那么多废话?你是以前修炼太寂寞了没讲过话吧?第9章最搞笑的一句话就是,说人家张儒竟然说出真么没营养的话!你不觉得你的废话比别人多吗?人家和你又不熟!老是说"你在威胁我吗?""威胁我的下场很惨"我的天,怎么感觉就像小孩打架一样说"你敢打我吗?""你够我打吗?"满剑的尴尬!!!
其实题材还算可以了,只是废话太多,稍加修改一下应该还可以。
忘不了的回忆
所以.我有强迫症 所以.我有强迫症 所以.我有强迫症 所以.我有强迫症 所以.我有强迫症 所以.我有强迫症
聊聊
一个顶级强者重生后,虽说开始出手杀人报仇的手段够狠辣,可接着装逼打脸的模式就太老套了,没有强者该有的风范了。
avoid
还在看,挺喜欢,喜欢不是抄袭,作者加油吧。。。。。。。。。。。。。。。。。。。。。。。。。。。。。。。。
༺ཌ༈剣客༈ད༻
滚开,蛊真人看多了,在看这些,装比犯无脑的,真想吐啊!!!!!!!!太曰狗了!!!!!!!!!!!!!!屠夫笑死人了!!!!!圣母土夫吗?
爱写小诗的男孩
辱我者,杀!欺我者,杀!谤我者,杀!凡惹我者,杀杀杀!!!所过之处,先有世家公子蔑视我,再有群众嘲笑我,然,吾之内心毫无波动,弹指间,杀小!杀老!杀隐世大能!血色铺满天地,无数渣渣群众胆寒!得以先名动一方,再名动一国,继名动世界!然,不论名之大,世人依然辱我,欺我,谤我!吾不得以手染无数鲜血,血色成为吾之专用色!吾之一生,从不需要动脑,一个“杀”字足矣!
为了成就吾之杀名,一位位道友争先恐后跳出来让我杀,如今成道,念此感慨万千,为谢诸君,吾决定泯灭尔等灵魂,助尔等超脱时空。
完本
梦魇
这个可以说是我看了这么多年少许的顶尖神作,大部分的都市小说,可以说都是垃圾,这本书虽走老路,却写出来了与众不同的风格!可以说老路的小说,除了此书,其它的都是垃圾!
凄•落月
首先,作者可能没理解什么是魔,什么是嗜血,什么是鬼

1.第12章,我不是嗜血的人,首先你前面说了,你是鬼修,靠杀人变强,那么你杀的人少吗?既然你前身杀了不知多少人,今身,还在乎一个老头的生死?能变强还在乎一个生命?

2.要么有不要写这种文,写的不知道什么玩意,以人的立场写魔,写鬼,你认为能写好?
¥b\耿¥
1.主角必定有大来路 2.主角实力必定无敌 3.主角没重生前必定是人人知晓的废物 4.主角必定被算计
5.主角必定有势力 6.主角闭关和他有关系的家族和人必定会出现问题 7.主角遇到事情本来解释一下就会解决,但主角就是不解释 ,非要惹麻烦上身 8.一开始就会就大势力的儿女看不起主角,然后把脸让主角打
吃肥皂吐泡泡
出来吧,皮卡丘!
   へ     /|
  /\7    ∠_/
  / │   / /
 │ Z _,< /   /`ヽ
 │     ヽ   /  〉
  Y     `  /  /
 イ● 、 ●  ⊂⊃〈  /
 ()  へ    | \〈
  >ー 、_  ィ  │ //
  / へ   / ノ<| \\
  ヽ_ノ  (_/  │//
  7       |/
  >―r ̄ ̄`ー―_
ʚ小情绪加小脾气ɞ
留那个王什么雪那算一个,一个一心想杀自己的人,还留着她实力提升找自己麻烦?还有的话就是最新一章,看的一点都不爽,
庸人.
反正就是很喜欢也不知道说什么时候卧厄政府在那你说过我不说你不说喔?你也不要把头埋进土味的那个味道让我们很清楚!不五年来首次跌破发行价为你带来意想不到地降温天气的注意
MeMo
浪费大家时间看我的评论,个人言论,尴尬的要命。
晓风翠竹寒露
超过五年书龄的人都看不下去,本书处处表现的中二,装逼到处都有,看的有点尴尬。。。。。。。。。。。。。。。。。。。。。。。。。。。。。。。。。。
书评果然比书好看
前面有些无聊,主要是和其他重生归来套路差不多。但逼格不够,可能是因为我并不觉得他做的事情有多牛逼,普通人也能做到差不多的程度。重生的载体徐泽本身就是一个苦逼的人,被绿得可能扫大街的阿姨都知道,这样的人突然间有一天奋起杀人不是很正常的吗?如果你身边有一个同事或者什么人也是这样绿,有一天他突然反抗了,我劝你最好那时离他远点,别他妈作死说风凉话,说不定他就是不要命了。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等跳过这一段,看看后面怎样吧。
小明
特别是看到那什么鬼的巅峰对决 简直无力吐槽 我就看到2个装逼犯在那尴聊 你说主角都特码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怪物 什么样的天才没见过 什么样的妖孽没杀过 还和个小孩子bb 吃饱没事做吧 喂 你要知道你是大佬啊 还比气势 让对面小朋友丢个冰魔法就ok 明明直接第一刀砍过去就行了 主角却还和对面的小朋友互丢两个小魔法 我都无语O__O"… 还有那什么女帝 主角应该是前面说了吧 斩草要除根 结果到好对面女帝对男主使用(深情对视) 男主就表示我懂了 潇洒的离去 看到这里,虽然我知道这什么垃圾女帝是永远不可能打过主角的 不过还是看的不舒服啊 到是让主角给个放过她的理由啊(不要告诉我因为剧情需要(ಥ_ಥ))
非奸即盗
确实,主角一直就在装十三,这种人现实中是不会存在的,即使存在啊没有即使。太没人性,这种书不写也罢,意义是什么,看着爽,即使是小说,也要符合逻辑啊,起码的人性要有。就知道杀人的人没意思。只要他不爽就杀人。什么玩意。
人间渣宰王不仕
自己体会就好,我现在看书都不看评论的。。。。。。。。。。。。。。。。。,,,。,。。。。。。。。。。。。。。。。。。。